组织效能统计告知说明
本说明适用于企业客户在其账户内启用的「组织效能统计 / 组织诊断」功能。该功能基于成员在本服务内已产生的工作留痕数据(任务认领、完成、协同、催办响应等用工管理过程数据),以确定性规则进行组织层面的聚合统计与协作阻塞点识别,用于向企业管理者呈现组织效能指标。
一、只做组织级聚合,不对个人评判
- 该统计不对单一员工作出绩效评判性结论、不进行画像式定性、不自动触发任何人事决定;
- 仅呈现规则化的聚合指标与可下钻的客观事实依据(卡住几个下游、延迟几天、最长依赖链几层等);
- 全部为查询期实时计算,不引入对个人的主观评价性语言,不设"优/差/风险等级"类评价。
二、处理依据与告知义务
- 上述处理属企业客户作为用工管理方在履行劳动用工管理之必要范围内的处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二)项);
- 企业客户为该等个人信息的处理者,应依法向其员工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处理目的、范围、方式);平台作为受托处理方,仅按企业客户指示提供功能工具与告知话术支持,不将该数据用于约定目的之外;
- 企业客户与平台之间的处理关系依《数据处理协议》约定。
三、员工的查询与更正权
- 员工对涉及本人的记录享有查询与更正权;
- 每一项指标均提供可解释的事实下钻(指标由何数据、依何规则得出);
- 员工可就涉及本人的处理向企业客户提出查询、更正请求。
四、关闭即停止统计
企业客户在「我的 → 设置 → 组织诊断」关闭该功能后,平台停止相应聚合统计。
五、增强诊断(暂未上线)
如企业客户日后启用基于人工智能的岗位投入分析等增强诊断功能,平台将就该等处理另行提供单独告知与影响评估支持, 并按届时适用的法律要求履行相应义务。该等增强功能不在本说明与当前上线范围之内。
本文本为试点期版本,正式对外运营前须经法务审阅确认。
阅读本页不等同于单独完成协议接受;相关接受以对应页面的明确操作及服务端记录为准。